国际噪声关注日

发布时间:2023-05-06 10:10:17浏览次数:296

   您身边的“噪音”是什么呢?每年4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三是“国际噪声关注日”(International Noise Awareness Day),这一节日的设立旨在希望通过对于噪音污染等相关知识的宣传,能够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这个“看不见的杀手”。

国际噪声关注日这天,中国环境报刊登《新法施行近一年,噪声执法有哪些新变化?》一文,受访的生态环境一线执法人员提出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部分棘手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张国宁研究员。

张国宁表示,新《噪声法》在“超过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也界定为噪声污染,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

以社会生活噪声为例,张国宁细分成了4类。第一类是噪声源有固定场所的,判断标准是有没有达标排放,这类噪声污染防治问题可以通过修订标准解决;第二类是居民楼的配套设备发出噪声,比如电梯、水泵、变压器,新《噪声法》明确,应符合民用建筑相关设计标准。此类噪声污染也可通过标准提供执法参考;第三类和第四类是公共活动噪声和邻里噪声,这两类噪声常常是偶发行为。只有长期反复存在的情况,才有条件制定标准。偶发行为需要具体的行为类措施管控。

“各地需规定一些禁止性行为,虽然噪声污染的情况并不是非黑即白,但要尽可能细致具体。这很考验地方智慧。”张国宁说。